市民谢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同性网友曹某,并约他到自己入住的酒店见面聊天。没想到,这个“知心网友”不仅带来同伴江某,事后还敲诈了谢先生9000元钱(本报2017年8月5日8版曾作报道)。昨日,记者了解到,日前,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决曹某、江某犯敲诈勒索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去年7月29日下午2时许,谢先生入住朝阳路某酒店。两三天前,他通过手机网络聊天认识了自称刚来到南宁没多久的曹某,两人聊得……继续阅读 » szgay 7年前 (2018-04-14) 1937浏览 0评论0个赞